咨询热线
HOTLINE
400-133-1838
广州入户 News Center
新闻动态 / News 查看更多>>
1
2020 - 12 - 24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外迁入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穗人社通告〔2020〕17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精神、市政府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入户政策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人才入户制度改革,促进人力资源集聚和优化配置,优化我市人口结构,根据15届12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和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入户政策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起草了《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外迁入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根据有关要求,同步向社会公众征求对《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外迁入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廉洁性及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社会公众对《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外迁入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含合法性、廉洁性、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的,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反映或提交。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10天)。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广州市连新路43号(邮政编码:510030),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差别化市外迁入”征求意见。   (二)...
2
2019 - 03 - 27
6368929996707218801227749.pdf6368929996744725159413184.pdf6368929996786907928882700.pdf6368929996799406042611178.pdf6368929996807220625055577.pdf穗府办规〔2018〕3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 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2月29日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集聚优质人才,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引进人才入户,是指在年龄、学历、职称、技能、岗位等方面符合条件,在本市就业或创业的人才入户广州,包括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广州。第三条 引进人才入户坚持突出高端、以用为本、规范管理、方便快捷的原则,优先满足本市战略性主导产业、重点发展产业、总部企业以及其他鼓励发展的产业所需人才的入户需求。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引进人才入户指标统一纳入全市年度迁入人口计划内管理。组织部门按分工做好高层次人...
3
2018 - 02 - 07
穗发改〔2017〕206号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完善公共集体户管理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自2015年我市启动设立公共集体户工作以来,各区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进设立公共集体户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5〕6号)要求积极推进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已设立177个公共集体户并受理相关业务,初步实现了预期目的,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对公共集体户服务对象分类处理的指引不够清晰、个别公共集体户承办机构自行附加限制条件等问题。为切实发挥我市公共集体户在户籍管理中对落户地址的“兜底”功能,特就有关事项重申并进一步明确如下:一、公共集体户的服务对象凡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含出生登记)或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合法住宅类房屋及直系亲属可以投靠的人员,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选择在公共集体户落户:1. 符合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包括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
4
2018 - 02 - 07
广州市各区公共集体户地址表(截至2017年12月底)序号区域公共集体户地址所属派出所承办单位具体名称承办单位咨询电话备注1越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福增里10号人民派出所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委员会818625372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德政中路326号二楼大塘派出所越秀区商务局838698133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345号首层六榕派出所越秀区六榕街道办事处833065514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潮音街二巷4号人民派出所越秀区人民街道办事处833681715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北站路胜利街一巷21号矿泉派出所越秀区矿泉街道办事处363799216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小石街3号首层洪桥派出所越秀区洪桥街道办事处835620127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枣子巷7号光塔派出所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833010248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桂花岗一街8号地下流花派出所越秀区流花街道办事处862347309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20号103房北京派出所越秀区北京街道办事处3105886310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坑村蒲涧路16号601房登峰派出所越秀区登峰街道办事处8350181011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海月西街8号112房大东派出所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8381671112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筑南大街8号1-3楼白云派出所越秀区白云街道办事处8385434113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南路28号之三珠光派出所越秀...
5
2019 - 03 - 22
2019年想入户广州,就要先准备好这些!2019年广州入户将执行最新政策最近陆续有很多小伙伴咨询如何入户自己够不够条件?需要什么资料?...闲话少说,下面就先看看入户广州需要的资料最好先准备好这些居住证居住证对于来穗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你不知道如何办理很多事都办不了哦!小编告诉你如何办理这重要的居住证吧!相关阅读:年后回广州,千万不要忘记居住登记!一回来就赶紧办!好消息!!!现在,来穗人员申办《广东省居住证》不再需要“居住登记满半年”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 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属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 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日前,广州市公安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广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指引(试行)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可以前往居住地的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居住登记。来穗人员申办《广东省居住证》,还可以享受“EMS快递到家”服务,免去办证、取证来回奔波的麻烦。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办理对象:近一年内在广州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来穗人员;所需材料: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相片回执、近一年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合法房产所有权满半年办理对象: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来穗人员;所需材料: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
产品中心 / Products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日期: 2018-04-10
浏览次数: 606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穗府规〔2018〕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9日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提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水平,保障来穗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持有在本市办理(申办或签注)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的来穗人员积分申报、积分管理、积分使用等相关活动。

本规定所称来穗人员,是指非本市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本规定所称申请人,是指申请参加积分制服务管理的来穗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积分制,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持有在本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的来穗人员,根据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进行积分,并对积分申报、调整、使用等进行服务管理。

第四条 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五条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全市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开展积分制相关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创新、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生、城管、工商、知识产权、税务、政务服务、住房保障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本规定有关的服务管理工作。

各区政府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

各镇(街)应当设立积分制受理窗口,具体负责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的申请受理等工作。

第六条 积分制受理窗口及相关部门,依托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资料审核、信息录入、核查评分等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实行网上申请、审核、评分、排名、公示、查询等“一网式”服务。

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工商、政务服务等相关部门的有关信息资源应当按照政务信息共享的有关规定,与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共享。

第七条 市、区政府应当将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相关部门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 积分制的积分指标体系包括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3部分,具体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予以明确。

第九条 积分指标体系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服务管理的需要进行调整。

积分指标体系调整方案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牵头拟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申请人除享受本市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外,积分达到相应分值后,可享受以下权益和公共服务:

(一)按规定申请广州市居民户口;

(二)按规定为随迁子女申请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

(三)按规定申请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

(四)本市规定的其他权益和公共服务。

第十一条 申请人通过登录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计分的相关材料,待预审通过后前往居住地积分制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第十二条 积分制受理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收件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三条 积分制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请人信息发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对积分进行认定、汇总。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对积分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或持《广东省居住证》前往居住地积分制受理窗口查询本人积分情况。

第十五条 申请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应当向居住地积分制受理窗口提交相关材料。

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将计分变化情况告知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计分变化情况,及时对积分分值进行调整;积分扣减情况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第十六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积分自动失效:

(一)已取得本市户籍的;

(二)申请人死亡的;

(三)持有本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功能中止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居住证》功能恢复的,积分继续有效。

第十七条 申请人对个人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向原积分制受理窗口申请核查,由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申请人对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核查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向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申请人对核查结果和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 相关部门、单位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中获悉的申请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九条 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行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申请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不予纳入积分制服务管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行为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可通过积分为来穗人员提供公共服务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有关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依据本规定制订实施细则,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8年4月3日印发


分享到:
推荐新闻
2020 - 12 - 24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外迁入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穗人社通告〔2020〕17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精神、市政府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入户政策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人才入户制度改革,促进人力资源集聚和优化配置,优化我市人口结构,根据15届12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和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入户政策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起草了《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外迁入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根据有关要求,同步向社会公众征求对《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外迁入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廉洁性及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社会公众对《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外迁入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含合法性、廉洁性、公平竞争...
2019 - 03 - 27
6368929996707218801227749.pdf6368929996744725159413184.pdf6368929996786907928882700.pdf6368929996799406042611178.pdf6368929996807220625055577.pdf穗府办规〔2018〕3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 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2月29日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集聚优质人才,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引进人才入户,是指在年...
2019 - 03 - 22
2019年想入户广州,就要先准备好这些!2019年广州入户将执行最新政策最近陆续有很多小伙伴咨询如何入户自己够不够条件?需要什么资料?...闲话少说,下面就先看看入户广州需要的资料最好先准备好这些居住证居住证对于来穗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你不知道如何办理很多事都办不了哦!小编告诉你如何办理这重要的居住证吧!相关阅读:年后回广州,千万不要忘记居住登记!一回来就赶紧办!好消息!!!现在,来穗人员申办《广东省居住证》不再需要“居住登记满半年”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 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属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 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日前,广州市公安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广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指引(试行)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可以前往居住地的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居住登记。来穗人员申办《广东省...
2018 - 04 - 16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2018年)的通知
分享:
Copyright ©2005 - 2018 广州谱宇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